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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2014-07-02 08:36 作者:海源福星 来源:未知 点击: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简介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宗旨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会徽

1、会徽为金黄色,象征着中国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辉煌
2、底色为绿色,象征着这一伟大事业的生机与活力
3、3·15字样 反映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重要地位和深远影响,也显示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在这一事业中的历史作用。
4、睁大的眼睛 表明消费者协会时刻关注并提供消费信息,监督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5、一双环形的手 寓意消费者协会与社会各界共同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
6、地球造型 亦为舒展的人形,寄予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国际性及与人权保护的重要关系。
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依照社会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市场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制定明确的立法,这就使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一种公共约定和共认的规范,还得到了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其中包括:真情知悉权、自主选择权、人身财产安全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获得知识权、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监督批评权受尊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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